阿里起诉华为诉求被撤回:因前者没交案件受理费

4月28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阿里巴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因阿里巴巴文化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法撤回其起诉。

访问:

华为商城

此案件一审民事裁定书于2月23日公布,该案件于20年7月立案,由于原告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依法应当按撤回起诉处理。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