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丁真91件商标申请被驳回:姓名权由本人享有 不能随便抢注

对于那些抢注丁真商标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了驳回。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于中国商标网发布了《关于依法驳回13件“丁真”商标的通告》、《关于依法驳回“丁真”等78件商标的通告》。

其中,《关于依法驳回13件“丁真”商标的通告》称,“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我局近期对第51763155号等13件‘丁真’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

上述13件“丁真”商标申请人均为湖南省玛吉阿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均为长沙名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而《关于依法驳回“丁真”等78件商标的通告》表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我局近期对第52279255号‘丁真’等78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

上述78件被驳回的商标申请中,既有多件商标名为“丁真”,也有多件商标名与“丁真”相关,比如:“丁真的世界”“我爱丁真”“丁真真”“丁真笑”“丁真家私”“丁真的微笑”“丁真号”“丁真干巴”“遇见丁真”“扎西丁真”“丁真小哥”“甜野丁真”“机场丁真”等。

2020年11月,四川甘孜的藏族小伙儿丁真因一段旅游宣传片而走红网络,网友称他“以一种工业化时代少见的纯真与自然攫住了人们的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审理指南中进一步指出,相关公众容易认为标有某商标的商品与该自然人存在许可等特定联系的,就可认定为侵犯了姓名权。因此,“丁真”作为在先的姓名权,由丁真本人享有,其他人不能随便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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