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信管理局回应“取消手机来电显示费”提议

去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提交的“建议高铁票改签允许两次”引发热议。今年两会上,周世虹带来了11份提案,其中包括“取消手机来电显示收费,规范电信企业收费行为”。

对此,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士回应表示,来电显示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不需要向通信管理局报备,他们将积极和运营商沟通,推进企业对此项收费进行降费。


来电显示费没有收取依据

周世虹认为,来电显示费的收取已经没有成本和政策依据,应当立即取消。“十几年前,来电显示技术不成熟,有一定的成本,运营商收费有其合理性,在当今的技术条件下,‘来电显示’是通讯设备的标配功能,对运营商而言,信令网和交换机是必备的,而传递主叫号码的过程几乎不额外占用资源,可见,运营商提供‘来电显示’功能,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认为,在来电显示功能几乎没有成本的情况下,仍旧收取来电显示费用明显缺乏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周世虹告诉记者,近年来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日益增多,篡改电话号码实施诈骗占90%以上;犯罪分子利用或篡改来电显示,显示错误号码,误导机主,实施诈骗,运营商对此则不承担责任;但有法院判例显示,受害人就此控告运营商,诉请赔偿损失,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他还举例说,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电信运营商既不额外收取或变相收取来电显示费,也不会在资费套餐中标明已包含“来电显示”功能,因为来电显示属于运营商提供的基本的默认服务。

周世虹认为,为维护广大手机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要规范电信运营商的收费行为,特别是来电显示、来电提醒、来电管家和彩铃(视频彩铃)等业务收费。他建议工信部尽快出台文件,对各电信运营商的收费项目成本进行核算,清理无成本或近乎无成本的收费项目,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收费标准;要求各电信运营商立即取消来电显示等相关收费项目,停止收取用户来电显示等费用。

管理部门称将和运营商沟通

针对周世虹委员的提案,记者采访了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该局信息通信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马昕悦告诉记者,来电显示属于用户可选择服务项目功能的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项目。对于属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电信资费,按照2014年出台的《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规定,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

“也就是说,电信企业执行时不需要向主管部门备案。”马昕悦告诉记者,他们非常重视政协委员提出的取消来电显示收费的提案,正积极和运营商企业沟通,推进企业对此项收费进行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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