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时事热点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盐业集团大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规范食盐价格行为和保障食盐市场供应的公告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盐业集团大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规范食盐价格行为和保障食盐市场供应的公告

本文转自:大同日报

广大市民、消费者,各食盐经营主体:

受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及网传“囤盐”影响,我市部分区域市场发生食盐抢购,部分商超渠道有短时缺货现象。针对此次市场波动,特作如下公告:

一、目前,山西省、市两级食盐政府储备量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共2.5万吨,可以百分之百覆盖全省各市县行政区域,日常储备量完全可以满足全省人民两个月的正常食用,大同盐业库存量充足,近日受到抢购影响已经出库450吨食盐投放市场,目前库存食盐2450吨,完全可以满足我市群众日常需求。

二、山西省市场上的食用盐主要是井矿盐、天然湖盐,产地以湖北、陕西、内蒙古为主。市民在购买食用盐时只要认准外包装袋上的“晋盐”标志,即可放心食用。请大家理性面对,不要在朋友圈、微信群中散布、传播涉及“囤盐”信息。

三、山西省盐业集团大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食盐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食盐产品可以做到源头可追溯,质量安全有保障。集团在2003年非典肺炎、2008年汶川地震、2011年日本大地震和新冠疫情引发的历次市场波动中,均很好地保障了食盐市场供应,起到了压舱石和顶梁柱的作用。

四、各食盐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规范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我市食盐市场价格秩序。

五、各食盐经营主体要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六、任何食盐经营主体不得无故大幅提高食盐产品的销售价格,要将进销差价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以及实施价格欺诈和散布涨价谣言。

七、各食盐经营主体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在加强价格自律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目前,大同盐业公司正在加班加点配送、服务,全力以赴保障市场食盐供应。大同盐业出品的“海藻盐”绝不涨价,供应充足。请大家理性消费,不要盲目抢购。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密切关注食盐产品价格和供需变动情况,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食盐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市民如遇到有关问题,可以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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