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时事热点 为民解忧,不妨敞开“方便”之门(锐评)

为民解忧,不妨敞开“方便”之门(锐评)

本文转自:河南日报

□王鸣镝

近日,有网友反映,有群众到吉林省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想借用行政楼厕所,却被工作人员粗暴拒绝。事后,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称:向当事群众郑重道歉,并将严肃处理当事保安。

办事群众到住建局上厕所遭拒的消息一出,立即吸引了公众眼球,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如今,涉事单位第一时间道歉,态度值得肯定。然而背后暴露的问题,也值得重视。

俗话说“人有三急”,行个“方便”乃是人之常情。作为公共服务部门,理应为群众提供方便。群众到住建局办事,为什么不能上厕所?究竟是保安个人素养问题,还是单位管理理念问题?这些都需要认真反思。

看似行个“方便”的小事,却能引发网民的集体共鸣,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近年来,群众借用厕所遭拒并非个例,前有女子想借社区厕所遭拒并被骂,后有办事群众上厕所遭保安拒绝。顶着“公共服务”的光环,却拒绝打开“方便”之门,如此反差,怎能给群众留下好印象?

细节是作风的放大镜。面对“夏收晒粮”的难题,有的地方主动腾出政府大院,请群众来晾晒,贴心的做法得到众人点赞。这与个别单位拒绝行“方便”的做法形成强烈对比。一正一反,反差强烈,不能不警醒。

群众上厕所被拒,不是“黑色幽默”,不能一笑而过,更不能置之不理。近年来,为了帮群众解决内急问题,各地党委政府没少花心思、想办法。多地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厕所,就是为充分盘活公共资源,切实帮群众解决这些民生小事。事实上,这些民生小事恰恰是彰显为民初心的一面镜子,把民生事做好、做实,正是塑造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口碑的重要途径。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作为机关单位,更要带头尊重群众、服务群众。为民解忧,不妨从开启“方便”之门开始。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多想一层、多跨半步,为群众多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公共服务。只有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才能架起“连心桥”、画好“同心圆”,赢得人民群众发自肺腑的信任、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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