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时事热点 京冀两地法院配合 成功异地腾退房产

京冀两地法院配合 成功异地腾退房产

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安然)“杨女士,您本来是案外人,非把东西放在永清县的房子里。这个房子我们法院已经拍卖了,您要再不腾房,我们法院就要强制腾退了。”“屋内放的啥东西我记不清了,你们法院看着办吧。”随着手机的挂断,杜春武法官心知这次异地腾房在所难免了。

杨女士口中的这套房子,属于她的前夫、被执行人丁某所有。丁某与他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密云法院判决败诉,需赔偿各类损失共计124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丁某与共同被告段某未履行赔偿义务,被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法官杜春武查询,丁某名下登记有一套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的房产。查明涉案房产情况后,法院依法对这套房产予以司法拍卖。但在拍卖期间,被执行人丁某拒不配合,其前妻杨某也多次致电杜法官办案组意欲阻却执行。房产拍卖后,杨某又以房产内留有自己物品为由,拒不交付。屡次沟通无果后,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退。

因涉案房产坐落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异地腾房不可控因素较多,密云法院决定商请永清县法院予以协助。腾退当日,北风凛冽,户外温度-10℃。早上7时30分,执行局长周铁军带领集结完毕的执行干警7名、司法警察9名赶赴永清县。上午9时许,在涉案房产处与永清县法院8名干警集结,随即依腾退方案进行现场布控,维护现场秩序,劝离围观人员。屡次敲门无人应答后,杜春武法官下达强制开锁指令。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由开锁人员强制打开涉案房产房门。房门打开后,司法警察迅速进入室内排除安全隐患,之后由负责物品清点、搬运等工作的干警入场开展物品打包转运工作。与此同时,另一组干警奔赴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协助过户裁定,并帮助房产买受人办理过户事宜。在永清县法院的全力协助下,本次异地腾房行动用时近5个小时即圆满完成,房产交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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