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解放日报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发布《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指出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等服务机构紧密合作。允许ETC绑定既有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
正是这一年,全国“ETC大发行”时期开始,ETC发行模式由原先的“储值卡模式”转为“记账卡模式”,即办理ETC时用户需绑定指定的银行扣费渠道,且发行方的ETC设备成本由银行补贴,用户免费获得设备。
2022年起,随着各地发行方与银行合作协议陆续到期,同时银行的合作意愿和设备补贴额度逐步下降,因此支持免费办理的ETC合作银行有所减少,才发生了文内这些情况,也给市民办理相关业务带来诸多不便。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ETC已从单一的高速公路场景走向更多用车场景,在市民生活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加。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工具,无论背后的合作关系多么复杂多变,ETC还是应不断革新技术,在方便车主交费、提高公路通行效率的同时,从用户需求的角度出发,在办理、维修、更换信息等流程上“提速”,给用户带来更方便舒适的使用体验,而不是只有依靠攻略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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